加盟、代理(经销)条件:
自愿成为昆明葳盛茶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加盟、代理(经销)商。加盟、代理或经销商如使用葳盛茶业公司名称(包括公司所属品牌名称)须经葳盛茶业总公司同意,并由总公司指导店内外的设计,布置,确保形象的统一性,并正式办理代理(经销)区域的有关手续,并全权代表总公司行使代理区域的宣传、推广及经营权。
(1)指定产品:是指昆明葳盛茶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系列产品及葳盛茶业公司所经营的其它产品。
(2)指定区域:授权进行产品销售的区域,授权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独家销售:指销售方所享有的经销权为在指定区域内为独家的即排他性销售。总公司不得在指定区域授权任何第三方作为经销商。区域总代理第一年不设指标,自第二年起订货金额需达到公司规定的一定比例,否则公司可另行确定区域代理商。
授权
在成为经销商后,甲方授权在指定区域作为独家经销商;加盟商接受授权书,并按协议约定的内容和条件销售产品,加盟或代理须符合总公司对经营商品的统一性。
销售方式
(1)根据协议授权,对所经销的产品及数量无疑问后,在指定区域按照总公司具体要求建立指定产品的专卖或形象专柜。
(2)加盟(代理)须一次性向总公司交纳保证金50万元,可用于充抵货款,总公司同时配备(按出厂价或经销价)不低于50万元的货品。经销首次订货金额须不低于10万。
产品销售定价
(1)正价产品。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市场指导价,结合地区情况,适当调整。
(2)特价推广产品。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零售价进行销售。
第五条 货款支付
乙方每次进货支付货款后,甲方予以安排发货。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是现金,转帐等多种方式。
对公账户: 对私账户:
户 名:昆明葳盛茶业有限责任公司: 户 名:张明春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官渡支行; 开户行:昆明工商银行樱花语支行
账 号:137204228014 账 号:6212882502000462575